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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驾”的危害与防范

来源:中安健康网 时间:2022-05-12 作者:肖珏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汽车保有量连年增加,道路安全的重要性在今日之中国尤为重要。驾驶员的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安全事故令人触目惊心,其中主要有“醉酒驾驶”、“疲劳驾驶"两种行为被外界熟知,并先后写入刑法。但与“醉酒驾驶"特征不同的是,药物作为民众日常必备的特殊生活物品,与我们关系紧密,生活中出现频率较高,“药驾”行为与其所引起的“药驾”事故,一直以来并没有得到公众重视。相较于醉酒驾驶,由于其涉及的药物种类不同,药物机理不同,检测技术和方法更为复杂,“药驾”问题已经成为今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和药品监管工作共同的难点问题。

  所谓“药驾”, 是指驾驶员服用了某些可能影响安全驾驶的药品后依然驾车出行的行为。除了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外,有些常用药也会含有影响安全驾驶的成分,会给我们的驾驶安全埋下隐患,一定要高度重视。下面就带大家认识几种存在潜在驾驶危害的常见药物。

  1、抗组胺药

  抗组胺药主要是临床治疗变态反应性疾病的一线用药,即我们通常说的抗过敏药。现在市面上常见抗组胺药大致可分一代、二代和三代。一代有苯海拉明、氯苯那敏(扑尔敏)、赛庚啶、异丙嗪等。该类药物具有良好的止痒、抗过敏效果。但由于易通过血脑屏障,产生中枢抑制作用,令患者嗜睡、镇静。后续开发的二代抗组胺药如西替利嗪、氯雷他定、特非那定、依巴斯汀、咪唑斯汀等和三代抗组胺药如非索非那定、地氯雷他定、左西替利嗪等对中枢的抑制作用弱于第一代,但仍需警惕。但凡在服药期间出现嗜睡、困倦等不良反应时,应避免驾驶车辆以免事故的发生。

  值得注意的是,影响驾驶安全的药物,在日常应用中最常见也最容易被忽视的就是含有抗组胺药的抗感冒药,如白加黑、日夜百服宁、新康泰克、感冒灵等,这些药物大多是非处方药,可以直接在药店买到,患者很可能存在重复用药、超剂量用药的情况,如果在此时驾车,就会埋下严重的驾驶安全隐患。

  2、镇静催眠药

  当今社会,失眠十分普遍,随着生活压力越来越大以及作息的严重不规律等因素,服用催眠药物的年轻人越来越多,现在常见到的治疗失眠的药物有二代苯二氮䓬类的地西泮(安定)、艾司唑仑(舒乐安定);三代非苯二氮䓬类药物如酒石酸唑吡坦(思诺思)、佐匹克隆等药物。该类药物是通过抑制神经兴奋从而达到催眠的作用。由于该类药物的个体化差异较大,服药后的次日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困倦、嗜睡、视物模糊/复视等不良反应,甚至可连续多日,服用该类药物后应禁止驾车。

  3、治疗癫痫药物

  常见的治疗癫痫药物有卡马西平、丙戊酸钠、左乙拉西坦等。其中卡马西平不良反应以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如头晕、头痛、共济失调和胃肠道不适以及皮肤过敏反应较为常见。丙戊酸钠根据药品说明书,神经系统异常例如震颤属于很常见的不良反应。左乙拉西坦在治疗初期,较易出现头晕、四肢乏力和嗜睡等不良反应。且抗癫痫药物的治疗效果的个体差异很大,不良反应出现的时间因人而异,服用该类药物期间尽量避免驾驶。

  4、抗抑郁药

  这类药物有氟西汀、帕罗西汀、阿米替林、丙咪嗪、多塞平等,可产生视力模糊、疲倦、肌无力、眩晕、直立性低血压等症状,服用该类药物后应禁止驾车。

  5、解热镇痛药

  解热镇痛药如布洛芬、吲哚美辛等,也是大家很容易就买到的药物,但服用后可能出现腹痛、呕吐、头晕、焦虑及失眠的症状,严重者可出现精神行为障碍或抽搐等,服药期间应慎驾或不驾车辆。

  6、降糖药

  糖尿病患者使用降糖药,如磺酰脲类降糖药,格列本脲、格列齐特、格列吡嗪等,以及噻唑烷二酮类降糖药,罗格列酮、吡格列酮等,包括胰岛素。这些药物易出现低血糖反应,如心悸、头晕、大汗等,使用降糖药期间最好不要开车,必须开车的要在医生指导下使用降糖作用平稳,不易出现低血糖反应的药物。

  7、心血管药

  抗心律失常药,如普罗帕酮、美西律等,可引起头痛、头晕、视觉异常。

  抗心绞痛药物,如硝酸甘油、硝酸异山梨酯等,可引起视物模糊。

  降压药,如哌唑嗪、可乐定等可引起体位性低血压,出现眩晕、头痛等症状。

  强心苷类药物,如地高辛可引起色觉异常。

  利尿药,如呋塞米、氢氯噻嗪、螺内酯、吲达帕胺等,可出现多尿、多汗,分散驾驶员的注意力。

  服用上述药物者也应尽量避免驾驶车辆。

  8、天麻、人参、西洋参

  中药天麻含有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的天麻素, 该成分具有显著的镇静催眠作用。人参、西洋参制剂有明显的抗疲劳作用, 但大剂量长期使用时, 容易出现欣快、烦躁不安、头痛, 甚至意识混乱等神经系统症状。所以, 驾驶人员在行车疲劳时应注意中途停车休息, 而不要过分相信提神醒脑药物的功效。

  药驾危害性不亚于酒驾,醉驾可入刑而药驾也夺命,在药驾已被两会提到日程表的今天,作为医院药师更应责无旁贷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促进药物合理应用和保护患者用药安全,防范和减少用药错误。我们可以通过以下三个方面的药学服务来提高患者对药驾的充分认识。

  一、提高药学服务水平

  1、业务知识的巩固和提高:作为药师必需熟练地掌握服用后可能影响安全驾驶的药品的种类、作用原理、用法、用量、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等。并能根据一些药物半衰期长短确定这类药物服用多长时间后才能驾驶。

  2、服务理念的转换:现代药学服务的理念是由“以药品供应为中心”转到“以病人为中心”。采用人性化的方式加强药师与医师、护士、病人之间,以及药师之间的信息沟通,针对从事驾驶或高空作业的病人,提供有价值的个体化用药指导,从而让更多的人避免药驾或被药驾。

  3、培训学习:通过定期组织全科药师们进行培训学习强调这类药物能引起不安全驾驶的严重性,并在工作中引起注意,且进行常态化管理,如药房存放这类药物时应作明显标识,且在给病人药盒的标贴上的注意事项里标示:“驾驶、高空作业者慎用”的字样;发药药师在发这类药物时要详细耐心地进行用药交代,建议病人服药期间不要开车,或服用后至少要间隔一段时间(具体时间因药物具体分析)再开车等;组织人员制作通俗易懂、图文并茂宣传单或宣传海报,让患者直观的了解药驾的危害性;设置药物咨询窗口和热线,让患者能够随时面对面地咨询或拨打咨询电话。

  二、提高医护患的重视程度

  1、加强与医生和护士的合作:督促医生在询问病史的时候要确认患者所从事的职业,开具该类药物时强调服用这类药物的注意事项,护士在执行医嘱时,对服用这类药的患者也要多询问和交代病人,做到防患于未然。

  2、通过相关宣教让患者如愿或看病时主动表明工作性质或日常习惯,“我是司机”或“我开车上班”,请医生尽量避免使用会对驾驶员产生不良影响的药物。养成良好的用药习惯,用药前认真阅读药品说明书或商品标签,特别是“用量、禁忌症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等,严格按照说明书或医嘱要求剂量使用药物,针对不能理解的专业内容及时向医生、护士、药师进行咨询,不可盲目使用药物。

  三、加强社会宣传宣教

  1、应争取政府部门的支持,药师积极地走向社区,加大对社区医院的培训、指导和宣传,定期举行宣传讲座。在各种不同的场合积极地做针对性的宣传工作,扩大影响,让全社会人员重视药驾如同酒驾。

  2、走进药店。重视对各级药店的执业药师和驻店药师、售货员的培训,特别是非处方药的使用,对自行购药的患者遇到类似药物时应作特别的强调和用药指导,避免产生相关不良反应及其他不良后果。

  总之,药驾的危害不亚于酒驾,国外对于药物影响驾驶的研究取得了较大成果,而我国关于药驾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杜绝药驾不在一朝一夕,也不是某一部门能够做到的,需要社会各界的通力协作。立法部门,需对我国境内流通的影响驾驶的临床药物进行整理,建立相应法律法规及药物目录,为药驾的处罚提供依据;执法部门,应加强执法技能,提高对药驾的辨别能力,保持威慑力;科研部门,可加大投入,争取早日建立统一的药物筛查标准,服务于实战;媒体,加大宣传在药物影响下驾驶的危害,提高民众认识;药品生产企业,须在外包装上做出警示标志,以提示药品对驾驶能力的影响程度;医师,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尽量不开具影响驾驶安全的药物;药师,充分发挥药事咨询作用,及时告知患者服药后驾驶存在的危险性;对患者而言,就医时应说明自己是否有驾驶的需要,尽量做到服药不开车,开车不服药。(安徽省桐城市人民医院 肖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