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孜然粉中加“毒” 烧烤摊主“蔫”了

来源:安徽商报 时间:2021-02-05 10:29:05 作者:

  为牟取非法利益,将掺杂罂粟壳粉的孜然粉和辣酱,用在自己经营的烤鱿鱼中。2月4日,记者从省高院获悉,肥东一烧烤摊主王某被肥东县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王某同时被判处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三年内,禁止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对扣押在案的5颗干罂粟果,由扣押机关予以销毁。

  1991年出生的王某系肥东县人。自2019年8月起(2020年1月-4月没有营业),为了增加营业额,采购了干罂粟壳并碾成粉末添加到自己经营的烧烤摊所使用的孜然粉和辣酱中,后摆摊进行销售。

  2020年7月3日,王某被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经检测,在王某使用的孜然粉和辣酱中均存在一定量的罂粟碱、可待因、那可丁成分,检测结论均不合格。

  2020年7月28日,王某经民警电话通知到案,归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涉案的五颗干罂粟果扣押于肥东县公安局。

  肥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在孜然粉和辣酱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罂粟壳粉,并销售给顾客食用。该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告人王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结合认罪认罚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综上所述,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王某服判息诉。(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