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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记者从卫生厅获悉,5月12日,全省新增报告手足口病489例,其中住院292例。当日全省出院517例,全省出院病人连续4天多于住院病人。目前仍在住院治疗的1754例,其中重症患者16例;危重患者4例。
从5月12日0时到24时,阜阳市新增报告手足口病139例,其中住院123例,当日出院217例,出院人数比入院人数多94例。目前仍住院治疗的796例,死亡报告1例。阜阳发生的死亡患儿韩某,女性,1岁,家住阜阳市临泉县,5月8日发病,11日前往临泉县医院就诊,因病重随即转入阜阳市二院,经抢救无效当天下午13时死亡。经病毒核酸PCR检测,EV71阳性。卫生部和省市专家讨论后确认为手足口病(EV71感染)。
5月12日,省财政厅、卫生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民政厅联合下发《关于手足口病患者治疗费用有关政策的通知》,要求医疗机构对手足口病(EV71感染)患者实行先治病后结算。手足口病重症患者医疗救治费用全免,轻型病例救治费用先通过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报销,不足部分通过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救助。对未参加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患者治疗费用也规定了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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