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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婆媳之间存在潜意识的情感之争。婆婆多年来习惯于照料子女的母亲角色,儿子婚后的生活重心则更多偏向自己的小家庭,她们常常无法立即适应这种变化,也不放心由别人照顾儿子,所以免不了事事插手,引起媳妇不快。而儿子和媳妇之间的亲密,也会让婆婆产生被冷落之感而迁怒于媳妇。
尽管婆媳难处比较常见,但并不是所有的婆媳关系都是充满火药味的。有些婆媳间的关系也十分融洽,互相尊重,互相体贴。筱老师指出,要达成婆媳间的这种和睦相处,需要婆婆、媳妇和儿子三方的共同努力。首先,需要婆媳双方调适内心期待值。婆媳之间难免发生意见分歧,也难免出现对问题处理不当的情况。面对矛盾和差异,要站到对方立场上考虑问题,采取彼此宽容的态度。婆婆作为长辈,要有接受新生事物的意识,同时逐渐适应新的家庭结构,把儿媳当成亲身女儿一样予以关心、爱护和帮助;媳妇作为晚辈,要懂得体谅婆婆的难处,尊重和理解婆婆的个人习惯,主动沟通,贴心关切;在婆媳这对矛盾体中,儿子的作用举足轻重,不能介入和偏向任何一方,而是应该积极主动地在母亲和妻子之间进行感情的调适与沟通,同时注意营造宽松、自由的家庭气氛,增加家庭生活的情趣,及时抵消和疏泄婆媳间的不愉快。主动发展爱的能力,培养爱的责任,可以有效地化解家庭生活中的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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