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岭山镇打工的小唐与四川女子黄小丽(应当事人要求采用化名)去年认识相爱,如今黄小丽已有5个月身孕。为了保障女友及孩子安全,小唐欲卖肾换钱。对此,东莞东华医院的医生表示,买卖肾脏属违法行为,建议小唐通过其他途径筹钱。
男子因女友怀孕经济困难欲卖肾换钱
据了解,小唐来自贵州安顺,2006年到大岭山百花洞村打工,一年后认识了黄小丽并相爱。5个月前,黄小丽有了身孕,一月后出现出血。医生检查后称她身体虚弱,建议打掉孩子。黄小丽坚持要把孩子生下来。“她是家里的独生女子,为了跟我在一起,已经跟家里闹翻了”,小唐说。
一个月前,小唐跳槽到百花洞村一家织品厂当保安,月工资1200元,但除了房租、水电费以及偿还欠债后,每月只剩400元勉强维持生活。“她怀孕后需要补充营养,但我没钱,最便宜的五花肉一个星期只敢买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