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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陈永进 实习生 吴梦纾) 前日清晨7时,29岁的江西赣州籍女子何雪美在广州市白云区远景路一家美容医院做完“脂肪移植隆胸”手术后11个小时,身体出现异常症状,抢救无效死亡。家属怀疑隆胸手术导致患者死亡,并对美容医院的抢救程序提出质疑。目前白云区卫监所介入调查。
死前:复查后第二次隆胸
前晚10时许,死者何雪美的家属陆续赶到位于白云区远景路54号的事发美容医院,医院的法人代表罗世明就此事与家属展开协商,但过程并不顺利。据何雪美的三弟何雪明和大姐何荣华称,这是何雪美第二次来此医院做隆胸手术,第一次手术时间在去年9月,术后并无任何异常症状。17日上午,何雪美再次独自一人从居住地深圳赶到广州,此次出行她只告诉了丈夫刘志伟,说是来复查。
何雪美的主治医生王魁元称,复查后何雪美提出再做一次隆胸手术,“她希望更完美一些”,随后双方签订了整形手术协议书,17日晚6时开始手术,8时许结束,“手术很顺利”。对此,何雪美的家属有不同看法,他们认为是医院怂恿何雪美再做一次手术,并认为患者在没有家属陪同的情况下进行有风险的手术,院方的做法不妥。王魁元拿出有何雪美签名的手术协议书解释,确定手术肯定要患者和医生充分沟通后才能做出决定,根据相关法律和规定,18岁以上成人可以在没有家属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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