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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岁的长春女营业员阿芹为贪便宜偷了自己工作的超市的物品,竟遭遇与儿子年龄相仿的小刚敲诈勒索,随后又遭到小刚两次强拍裸照及两次强暴。法院审判时,阿芹觉得小刚虽然犯罪,但他还年轻,日后还有很长的人生之路,她致信法官,请求对小刚轻判,给他改过的机会,重新做人。
女营业员监守自盗遭小伙勒索
49岁的阿芹在一家大型超市打工,由于家境一般,她经常趁下班时,拿点超市的香肠和豆角等小东西,时间一长,超市里的人都开始议论,这事让经常来超市的小刚听说了,小刚22岁,没什么正经工作,一听这事,立即打起了阿芹的主意,想趁机敲诈一把。
2007年8月23日晚,阿芹照常在下班后往方便袋里装了超市里的几根香肠、一袋豆角、两根大葱、两个馒头,她刚走到门口,小刚堵住阿芹,用盘问的口气说:“你这些东西交钱了吗?”阿芹说交钱了还有小票,随后转身就要走,小刚上前拦住阿芹,阿芹知道自己偷东西被小刚识破了,就与小刚讲起条件:“我给你3000元!”“3000元就想了事呀?”小刚以告发阿芹偷超市的东西相威胁,无奈之下,阿芹答应给小刚5000元封口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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