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一名72岁的老翁由于儿子患有不育症,于是决定向儿子捐献精子,好让儿媳通过“试管受精手术”为自己诞下一个“孙子”。
初步医学测试显示,这名老翁的精子仍然具有生育能力,这意味着他在医学意义上完全可以捐献精子,供儿媳怀孕生下他的“孙子”。不过一旦这个婴儿降临人世,那么他(她)在生物学意义上将是这名老翁的儿子或女儿,而他(她)法律意义上的父亲在血缘上其实是“同父异母”哥哥。这是英国历史上第一例“老父为儿捐精生孙子”的医学案例,它一经披露,就立即引起了巨大的伦理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