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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欲乘机前往桂林的“女子”因为性别与身份证标称不符而被机场安检拦截,在费了一番周折后才能顺利登机。原来她是一名变性女子。 9月24日下午,一名欲乘机前往桂林的“女子”因为性别与身份证标称不符而被机场安检拦截,在费了一番周折后才能顺利登机。安检员发现,这名美女的身份证性别一栏清楚地写着“男”;但眼前所见却是个大美女,连声音也处处透着女性的温柔。最后经安检员确认,原来她是一名变性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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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对“变性人”如何处理婚姻关系明确答复
如果夫妻双方中有一个人做了变性手术,已成为同性的两个人的婚姻关系怎么处理呢?民政部日前对此作出明确答复:变性人的结婚登记合法有效,解除婚姻关系参照协议离婚处理。
杨某(女)和游某(男)于1998年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婚后,游某生理上的女性特征日渐明显,无法过正常的夫妻生活。2001年,经医院确诊后为易性癖,并为其实施了性别矫正手术。术后,游某向其原籍公安局户政管理机关重新办理了女性合法身份证明。同为女性的她们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婚姻关系,但当地婚姻登记机关从未遇到此类情况,又无法从现行法规中找到相关规定。
民政部在接到地方请示后,经商最高人民法院和公安部后答复如下:杨某和游某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结婚登记合法有效,当事人要求登记机关撤销婚姻关系的请求不应支持。如果双方对财产问题没有争议,登记机关可以参照协议离婚处理,离婚的效力自婚姻关系解除之日起算。双方因财产分割发生争议起诉至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在解除当事人婚姻关系的同时一并解决财产问题。
民政部有关负责人接受39健康网记者专访时指出,尽管变性手术已逐渐被人们了解和认可,但有关婚姻等方面的法规还没有对这一特定人群作出具体规定,因此,这个答复适用于解决所有类似情况。变性人同我国他公民一样,有权按照婚姻法与异性自愿登记结婚,这在法律上没有任何障碍设置。
30%变性人在幼儿时期接受错误性教育
整形外科医院性别重塑中心主任陈焕然博士说,其中30%的变性人都是因为在幼儿时期接受了错误性教育。
据陈博士说,在性别重塑中心接受变性手术的有五类人:先天易性癖、阴阳畸形人、后天易性癖(指定性别错误)、外伤导致性特征模糊和先天性别牲不明显人,其中有30%的变性人都是因为从小被性别错误指定所造成的。如果家长从小正确引导,那么可以避免孩子的终生痛苦。
对此陈博士解释,一些家长根据自己的喜好来抚养孩子,比如男孩子长得漂亮就装扮成女孩来养,或者喜欢儿子就把女儿打扮成男孩来养。虽然大人们觉得好玩儿,但有研究表明,人类对性别的自我启蒙是从2至3岁开始的,因此家长们的特殊爱好往往会对孩子造成不良性别诱导,长大就容易成为性身份心理障碍患者——后天易性癖。
另外,经验不足的产科大夫,也是造成后天易性癖的“始作俑者”。陈博士说,有的婴儿以刚刚出生的时候,性别特征先天发育不良。而急于填写出生证的产科大夫就根据自己的常识来判断“是男是女”,如果蒙对了还可以。“他说,”但其实这种错误也可以避免,陈博士说,即使婴儿在出生时暂时看不出性别,那么医生可以定期跟踪检查,“也许过一段孩子的性别特征就明朗了。”陈博士还认为,目前教师队伍性别比例失调,也对男孩子的性别认知产生误导。“幼儿园里只有阿姨,小学校里全是女老师。”他说,“在这种环境里成长的男孩子容易阴柔有余阳刚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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