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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安健康网 时间:2023-01-13 作者:朱慧妍 刘玉胜

    落实参保资助政策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动态调整困难群体名单,确保全员纳入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低保对象给予290元定额资助,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给予260元定额资助,监测对象给予160元定额资助。2022年共资助22383名困难群众参保,资助金额621.2万元。

    增强医保主体功能。基本医保全面实行公平普惠政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包括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等享受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2022年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40439.92 万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70.9%。

    提高大病保障能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调为1.4万元,省内封顶线提高至30万元,省外封顶线提高至20万元,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倾斜支付,较普通参保居民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封顶线等倾斜性政策。2022年大病保险补偿 36329人次、5995.15万元,合规费用报销比例 63.24%。

    夯实救助托底保障。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各类救助对象实施分档救助,对特困人员、低保 对象医疗救助不设起付线,返贫致贫人口起付线为1500元,监测人口起付线为3000元;特困人员救助比例为90%,低保对象为75%;在起付线以上,返贫致贫人口救助比例为70%,监测人口为60%。2022年医疗救助直接救助49650人次、直接救助金额1618.62万元。

    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定期对农村人口特别是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就医报销情况进行分析监测,对经医保报销后自付费用仍然较高的纳入预警范围,并向乡村振兴等部门推送累计支出超过1万元以上(含)的农户信息。同时对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认定的监测对象和低收入人口,及时在医保结算系统中进行维护管理。(朱慧妍 刘玉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