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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制度为“舌尖上的安全”保驾护航

来源:合肥晚报 时间:2020-09-16 08:48:09 作者: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保障食品安全,法治是根本,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是重中之重。

  近年来,合肥市贯彻党中央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食品安全法的基础上,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食品安全规章制度,补短板、强弱项,以良法善治,为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保驾护航。

  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一是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2016年《合肥市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办法》出台,指出党委和政府对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共同承担责任,将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能力建设、规划发展、产业政策、社会共治、信息共享、宣传教育、制度落实、事故预防、应急救援、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等纳入党委和政府的议事日程。近年来,合肥市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很多成绩,坚持不懈地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好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这与市县乡三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强化责任担当密不可分。

  二是落实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责任。2019年8月,合肥市将原“合肥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调整为“合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实施“双主任制”,由市委书记和市长共同担任市食安委主任,进一步强化了党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同时明确了38家市有关单位负责人担任市食安委成员。2019年11月,出台了《合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合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食安委成立后,加强了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推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无缝衔接的部门共治格局的形成。

  三是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2019年9月,《合肥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行政约谈制度》出台,旨在切实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严格落实其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重大隐患,防控行业性、区域性、系统性事故的发生。2020年5月,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集体用餐配送专项监督检查中排查到的情况,召集了全市30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开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行政约谈,突出强调了制度落实、加工场所布局、设施设备更换更新等问题。

  明确监管目标,严控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

  一是加强源头治理。2013年12月,习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既是食品安全的重要内容和基础保障,也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任务”。为提升粮食安全保障水平,合肥市2018年制定了《合肥市粮食产业三年提升行动计划》,2019年大力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建设,构建辐射全市的粮油质量监测网络,开展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截至目前,共建成“放心粮油”网点354家,“主食厨房”网点270家。

  二是加强风险防控。2015年出台《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监管指导意见(试行)》,为食品生产企业的风险定等定级,依据等级确定检查频次及内容,开展针对性的分级监管。2018年出台《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通过三年努力使全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大幅提升,实施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强化风险监测信息通报与交流共享,完善食品安全风险会商和预警交流机制,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检等各类数据进行风险研判。2019年出台《合肥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指出要对合肥市内取得餐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备案的小餐饮,逐项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及时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不断提升我市餐饮质量安全水平。

  三是整治重点难点。严格监控幼儿园和学校的餐桌。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2019年合肥市学校食品安全与卫生健康专项督查工作实施方案》,与市教育局、市卫健委等部门组成两个督查组,对各县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落实到位。规范提升“三小”食品安全。2018年出台《合肥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的实施方案》对小作坊、小餐饮、小食品摊贩提出五项标准,即“亮证(卡)经营、安全承诺、单据留存、加工规范、场所清洁”以加强登记(备案),推进综合治理。同年出台《合肥市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奖补资金管理和绩效管理办法》,明确将对达到规范提升标准并通过验收的食品小作坊,进行资金奖补。

  创新监管思路,共建长三角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一是采用“人机结合”的监管手段。进入21世纪以来,信息技术发展迅猛,将其与单纯的人力监管相结合是面对严峻食品安全形势的必由之路。2018年出台的《合肥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管理暂行办法》提出,运用信息技术手段,通过对肉类蔬菜流通各环节索票索证,购销台账的电子化实现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询、责任可追究的信息化管理体系,从而提升监管部门行政效能,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二是实施公开透明的监管方式。2019年出台《合肥市中小学和幼儿园集中用餐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实施A级食堂创建工程和实施“明厨亮灶”信息化工程,即到2021年,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A级单位数力争达到90%,所有学校实行“明厨亮灶”信息化,实现学校食品安全智慧监管,从而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质量。2019年底,全市1852家学校和幼儿园(含托幼机构)食堂实现“明厨亮灶”全覆盖,未发生学校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这种公开加工制作过程,推进食品原辅料及其来源公示的监管方式大大提高了公众的参与度和社会公信力。

  三是共建长三角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监管手段的创新,也为合肥市参与共建长三角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打下了坚强基础。2019年,合肥、上海、南京、无锡、杭州、宁波6市共同签署了《长三角地区共建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合作协议》,同时出台《长三角地区共建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行动方案》,深度对接长三角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平台,推动区域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示范项目建设。未来,合肥市要参与制定长三角区域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统一技术标准, 推广“二维码”技术在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中的应用,建立餐饮服务提供者许可数据共享开放和快速核查机制,强化网络餐饮服务日常监管,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进而针对长三角区域内的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物流配送、餐饮服务等各环节,充分探索应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现代科技。

  合肥市委党校(合肥行政学院) 高小明 (本文系合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阶段性成果 项目编号:HFSKYY20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