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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标签难辨“真容”新规执法要跟上

来源:北京青年报 时间:2022-03-15 作者:王薇 王斌 赵婷婷 李佳

  “劳驾,您帮我看看这牛奶的生产日期在哪儿?是几号生产的?字儿太小我看不清……”你逛超市时是否遇到过老年人这样的求助?是否看到过带着放大镜购物的老年人?作为线下实体百货消费的“主力”,不少老年人购物特别是购买食品类商品时,部分预包装商品上难以辨认的食品标签成了他们选购商品的绊脚石。

  针对老年人普遍反映的这些现象,北京青年报记者近日走访北京部分超市,调查了牛奶、酸奶、奶茶、矿泉水、巧克力、黑芝麻糊、儿童小食品等近40件商品的标签,结果显示,确实有部分商品存在标签难以辨认的问题:有的商品生产日期既难找又难认,有的商品配料成分字体袖珍且与包装色靠色,部分捆绑销售促销商品甚至把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关键信息都“藏”了起来……

  调查一:生产日期难找难认 与外包装“混搭”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是消费者选购商品时最关注的信息,与食品安全息息相关。调查中,北青报记者发现了两大问题。

  一是生产日期虽有固定区域但很难辨别,原因是颜色过浅或者因与包装背景图案反差小。在首航超市(西罗园店)的货架前,消费者张女士正为找不到商品的生产日期而着急:“明明写着生产日期见瓶盖,可我怎么就是找不到呢?”张女士正在选购的这款商品是宏润牌红油郫县豆瓣,每瓶净含量500克,乍一看金黄色瓶盖的顶部及周围一圈没有任何字样。

  将商品拿到灯光明亮处反复调整角度,终于在瓶盖顶部发现了一行激光喷码字,字体颜色与瓶盖颜色毫无二致,只能通过光线照射的阴影依稀辨别出来:“2021/12/23”,且这串数字无法一下子看全,需要不停调整角度才能顺次读出。如果用手触摸,文字略有凸起。“我这老花眼怎么调角度也看不出来呀,这生产日期简直成了‘盲文’了!”张女士抱怨道。

  像这样指明生产日期标示区域却难以辨别的商品并不鲜见。在家乐福(凯德mall大峡谷店),一款“果园老农”牌琥珀核桃仁,其罐身底部中央是一片圆形深蓝色区域,生产日期就“藏”在其中,字体颜色与深蓝色背景几乎一致,如不放在明亮处调整角度仔细寻找很难看清。此外,二商白玉牌鸭血豆腐的生产日期标在包装盒正面,但由于使用了激光喷码的方式,与包装背景图案反差也不明显。

  同样的问题还出现在瓶装饮料的包装上。例如,物美大卖场(双创中心店)销售的一款百岁山“本来旺”瓶装苏打汽水,生产日期印在灰色玻璃瓶身上,位于瓶盖下方,但字体颜色也为灰色,即使仔细观察也很难看清上面的文字,隐隐约约可以看到“20201224”字样。百岁山“本来旺”瓶装天然矿泉水,印在蓝色透明玻璃瓶身上的生产日期同样难以辨别。

  除了上述因生产日期字体颜色与商品包装底色接近导致难以辨别以外,还有的商品因背景图案“太花”致使生产日期不明显。在家乐福(凯德mall大峡谷店)看到,一款川味腊肠煲仔饭自嗨锅标明生产日期位于锅顶喷涂码,但是锅顶上除了商品名称外,还布满了色彩鲜艳的图案背景,生产日期则是白字黑边且字体非常细,在这样花哨的背景面前毫无存在感。

  见包装正面、见包装背面、见包装底部、见瓶身、见打码处,有一些商品的生产日期标注位置宽泛,寻找起来也很费工夫,需要翻来覆去仔细寻找。不仅标注位置随意,有些生产日期的字体方向也是歪歪扭扭的,给消费者增加了不少难度。

  例如有一款“唐啵虎”牌原味锡兰手冲奶茶,其外包装底色为橘黄色,被一层塑封膜包裹着。杯身的产品信息标明,生产日期标注于收缩膜上,但并没有固定区域。对比了三杯同款奶茶,发现生产日期标注位置均不一致:有的印在商品名称上面,有的印在商品名称靠右位置,还有的印在产品信息说明附近。香飘飘牌奶茶也存在同样的问题,有的生产日期标注在杯底,有的标注在外包装收缩膜的不同位置。

  当然,有不少商品设置了专门的区域喷印生产日期,便于消费者识别。诸如好丽友牌Q蒂、格力高牌百奇饼干、江中猴菇饼干、金锣王中王特级火腿肠等,均在包装盒或包装袋的侧面、底部等位置预留出白色区域,与包装底色形成鲜明反差,并用黑色文字注明生产日期,消费者很容易识别。

  调查二:“袖珍小字”考眼力 “字海”茫茫重点难辨

  除了生产日期、保质期外,食品配料表中的各种成分也是消费者选购商品的重要参考,生牛乳、复原乳、含糖量、食品添加剂……这些信息消费者都需要看清楚,才能按需购买。然而在调查中发现,一些标签字体十分袖珍,看似内容极为详细“应标尽标”,实际重点信息反而被淹没在茫茫“字海”之中。

  在位于天通苑国泰商城一楼的物美超市里,随机选取了几样商品,对其外包装上面的标识文字进行查看,结果发现商品外包装上面的标识文字大小并不统一:有的字体又大又清晰,有的标识文字却堪称袖珍,年轻人需要凑到眼前仔细辨别才能看清楚,老年人则需要借助放大镜才能勉强看清。

  以日常需求量很大的牛奶为例,面对诸多牛奶品牌,消费者在选购时往往会着重了解其蛋白质和钙的含量。在特仑苏纯牛奶外包装箱上,营养成分表标注在纸盒侧面的蓝色区域,白色字体看上去比较清晰,但表格里面的文字只有约两毫米宽,对眼神不好的老年人来说,想要看清楚还是得费一番力气的。同样,一盒安慕希希腊风味酸奶的外包装上,不同侧面都标注了不同的内容,其中“安慕希”三个字每个宽约7毫米、长约8毫米,但在配料和营养成分表处,虽然白底蓝字的搭配还算醒目,每个字的长度却只有约2毫米,宽度只有1毫米,想要一下子看清楚着实不易。

  越是消费者比较在意的信息,在商品包装上找起来往往越费劲。比如南方黑芝麻糊将配料表和营养成分表印在袋子的夹缝区域,消费者要翻来覆去找半天才能看到这些详细信息。而一款进口的黑巧克力,在正面并未标注代可可脂字样,只在背面说明区标注了“玛鲁伽咸味代可可脂黑巧克力”,且字体极为袖珍,消费者不仔细辨别很难注意到“代可可脂”这几个字。

  除了商超售卖的产品,网购产品也存在同样的问题。从网上商城购买的徐福记小丸煎饼,硕大的包装袋上面,贴有配料、营养成分等内容的标签大概只占不到十分之一的面积。而在白色标签上面,除了品牌名称几个字看着比较大,煎饼本身的配料、致敏物质提示、营养成分表里面的字等宽度都只有1毫米。

  调查三:关键信息被遮挡 捆绑销售有“陷阱”

  透明胶布绑着多根火腿肠、礼品袋包装的瓶装酸奶、整包的苏打水……常逛超市的消费者都知道,面包、酸奶、牛奶、豆制品等食品捆绑销售现象在各大超市较为普遍。一些商家为了便于销售,故意采取障眼法,只在包装上标注生产日期,却回避保质期,而顾客在挑选时大都只拿起简单看一眼包装就扔进购物筐,很少有人会仔细查看有没有过期、保质期有多长等。

  在一家超市的面包货架上,6根桃李酥皮面包被装进一个“家庭装”塑料袋,货架上贴出醒目的黄色标签上写着:“3月11日至17日,桃李奶油馅酥皮面包10元6袋。”这个“家庭装”只能看到2根面包的生产日期,其余面包的生产日期或是被外包装袋上的大幅字体挡住,或者是压在里面根本看不到。在不远处的另一个货架前,10根散装的双汇鸡肉香肠被透明胶带紧紧缠住,只有个别香肠外皮上可以看到生产日期。

  买二赠一、买一赠一,在各大超市的酸奶销售区,买赠现象十分普遍。在上述超市里,其销售的三元品牌旗下两款箱装酸奶被胶带捆绑,并标注“买一赠一”字样,而整箱的酸奶被捆绑在一起后,只能看到表层酸奶的生产日期,下面一层酸奶的生产日期则被遮得严严实实。该超市在售的其他酸奶品牌,像优诺发酵乳、伊利老酸奶、君乐宝简醇酸奶也都有因买赠活动而遮挡部分商品生产日期的问题,无法展示出每样商品的标识信息。

  在该超市的冷藏熟食销售区,一款双汇肘花火腿肠捆绑赠送一个瓷碗,胶条将二者牢牢缠住,也根本看不到火腿肠的生产日期。在散装食品区,虽然果冻、饼干、糖等小零食每个都是独立包装,但经过店内工作人员组合的小食品被放入一个塑料袋封起来,消费者就很难看到每一款小食品的生产日期以及配料表。

  除了食品,日用百货用品里也出现捆绑销售后难辨保质期的问题,例如威猛先生厨房特惠装、舒肤佳泡沫洗手液特惠装、夏士莲黑亮滋养去屑洗发露……都是厂家原厂出产的买一赠一特惠包装,但都遮挡了商品生产日期。

  追访:食品标识将有更明确要求

  预包装食品标签到底有没有具体标准?消费者遇到的这些现实问题何时能够解决?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对于预包装食品标签管理主要有两个依据,即《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食品安全法》。相较于《食品安全法》,《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对于标签的内容规定更为详细。

  何为食品标签?即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通则》基本要求的第二条就明确提出,食品标签应清晰、醒目、持久,应使消费者购买时易于辨认和识读。对于这一基本要求,在文字尺寸上有何具体量化标准?《通则》中提到,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大于35平方厘米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配料表、净含量等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毫米。

  对于日期的标示,在《通则》中也有所涉及,如:应清晰标示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如日期标示采用“见包装物某部位”的形式,应标示所在包装物的具体部位。日期标示不得另外加贴、补印或篡改等。而《食品安全法》第67条也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等9项内容。

  虽然相关法律法规中都规定食品标签中应标示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在包装物上的具体部位,但没有对此作出更加明晰的规定,那类似“见打码处”这种描述是否可行呢?此外,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标签文字和包装底色相近、无法识别的问题也没有明确规定。不少“袖珍字”确实达到了1.8毫米甚至2毫米,但对于老年人来说仍然不容易看清楚。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标识标注,早在2020年7月,《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便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该办法目前虽尚未出台,但征求意见稿中可以看到对于食品标识大小和清晰度的相对具体的要求。

  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表示,部分企业生产的商品,其商标、宣传语等总会让消费者一目了然,放在最突出、最明显的位置,而将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成分等有利于消费者的重要信息进行弱化,这显然不利于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

  针对这种现状,陈音江表示,一个诚信的企业应把消费者的权益放到首位,把消费者关心的重点内容放在更突出的位置,一个小小的食品标签,折射出企业的经营理念和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同时,他也呼吁尽快针对食品标签问题进行标准修订、出台新的规章,对企业的行为进行约束,执法部门也要加大执法力度。(王薇 王斌 赵婷婷 李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