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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药监局发布暂停生产通知书 亳州圣海飞检存在多项缺陷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时间:2021-04-26 16:18:57 作者:陆悦 宋佳薇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陆悦 实习记者宋佳薇) 4月20日,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暂停生产通知书 皖药监中化暂停〔2021〕2号》(以下简称《通知书》)。《通知书》显示,4月15-16日,安徽省药监局在对亳州市圣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亳州圣海)进行飞行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存在严重缺陷5项,包括生产记录数据可靠性不足、生产车间管理混乱、厂房设施与产能不匹配、涉嫌出租出借药品生产许可证等,药品存在安全隐患。安徽省药监局责令亳州圣海立即暂停中药饮片(含毒性饮片)的生产。

  针对此事,记者致电亳州圣海。电话接通记者表明来意,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我不清楚。” 当记者询问是否可以提供相关负责人联系方式时,另一名工作人员接起电话表示:“这件事我也不清楚,负责人联系方式我查一下,告诉您。”但截至发稿日,记者也未收到该企业回复。

  记者在中国健康传媒集团食品药品舆情监测系统查询发现,亳州圣海曾多次因产品不合格被多地监管部门通报。

  3月2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的《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803批次药品质量抽检信息的通告(2021年 第27号)》显示,标识生产企业(委托方)为亳州圣海的1批次香橼(生产批号:190501)不符合规定。

  2020年8月10日,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的《关于江苏省2020年第2期药品质量的通告》显示,标示生产企业名称为亳州圣海的1批次北柴胡(生产批号:190701)性状不符合规定。

  同年8月13日,安徽省药监局网站发布的《安徽省药品质量公告(2020年第2期,总第56期)》指出,标示生产单位为亳州圣海的1批次半边莲(生产批号:190101)不符合规定,不合格项目为【检查】水分。

  同年9月24日,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的《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质量抽检通告(2020年第5期)》指出,标示生产企业为亳州圣海的1批次前胡(生产批号:190301)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

  此外,2020年9月15日,安徽省药监局网站发布的《行政强制措施信息公开表》显示,亳州圣海因涉嫌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备注显示:五加皮(批号:200401)185kg】,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条第二款的规定,被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二分局处以行政强制措施。

  记者通过中国健康传媒集团药品风险预警平台了解到,亳州圣海成立于2011年6月,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许强。该企业经营范围包括中药材(系未经炮制及药品标准或者炮制规范允许初加工的中药材)、农副产品购销;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批发兼零售;中药饮片(浄制、切制、蒸制、炒制、灸制、煅制)等。

  (责任编辑:张可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