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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黑口罩和执法“躲猫猫” 合肥公司被罚款22倍

来源: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 时间:2021-03-19 09:44:44 作者: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3月18日,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一份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合肥澳金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逾期未缴纳《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的罚款,原本只要缴纳货值金额11倍的罚款,现在罚款金额升级为货值金额的22倍,罚没款合计471000元。

   

  经营未依法注册口罩被罚没24万元

  去年9月10日,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年度第11期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上面显示合肥澳金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经营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9000元;2.并处货值金额21000元的11倍罚款贰拾叁万壹仟元(¥231000)。罚没款合计贰拾肆万元(¥240000)。

  因购销三万只口罩,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之规定经营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合肥市澳金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被合肥市市场监管局罚没款共计24万元。2020年9月21日,本网对此事进行了报道(《合肥一生物科技公司经营未依法注册口罩被罚没24万元》)。


 


  记者从爱企查上获悉,合肥澳金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07月09日,注册地位于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经营范围包括生物科技研发;保健食品、计生用品、化妆品、日用百货、第一类医疗器械、医用耗材(除专项审批)、中药饮片、消毒产品、二类医疗器械、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参茸、销售。

  逾期未缴罚款 再收22倍罚款催告书

  2021年3月9日,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合肥澳金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出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催告书显示:2020年9月7日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合市监(原食药监)械罚〔2020〕16号),但该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对《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下列义务没有履行:1.没收违法所得9000元;2.并处货值金额21000元的11倍231000元罚款;3.因逾期未缴纳上述罚款,依法加处的罚款231000元。罚没款合计471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合肥市市场监管局现催告合肥澳金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收到本催告书后,合肥澳金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