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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被诊断为增生?合肥这医疗机构被罚2000元!

来源:新安晚报 时间:2020-10-15 11:20:41 作者:

  “2018 年,合肥市民宋女士因右侧大腿疼痛,来到合肥康大综合门诊部(下文简称“康大门诊”)就医,经该门诊部未取得卫生技术人员资质证书,只有“保健按摩师”证的张某诊断为增生,并进行贴膏药与针灸治疗。随着宋女士患处疼痛明显且有加重趋势,宋女士的丈夫带其前往其他医院检查,确诊为骨盆恶性肿瘤,并进行手术切除。宋女士的丈夫称,康大门诊存在误诊行为,如果早发现早治疗不会这么严重。

  昨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康大门诊存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行为,对其罚款2000元。

  目前,宋女士(左)生活不能自理,由姐姐照料。

  市民投诉:

  妻子恶性肿瘤被诊断为增生

  李朝圣告诉记者,他家住合肥滨湖新区滨湖家园小区,2018 年11 月,妻子宋女士因为感到右侧大腿疼痛,于是前往家附近的康大门诊求医。康大门诊的张某将宋女士的病情诊断为增生,随后制定诊疗方案,为贴膏药与针灸。

  2019 年2 月,宋女士发现患处病痛明显且有加重趋势,遂至合肥市友好医院、安徽省立医院进行诊断检查,基本确诊为骨肿瘤。2019 年10 月,李先生带着妻子前往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进行了肿瘤切除治疗,并在2019 年11 月28 日从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出院,出院诊断为:骨盆恶性肿瘤(右侧,骨肉瘤)。

  李朝圣说,妻子的病前前后后花去了几十万,“目前妻子处于生活不能自理状态,长期卧床,大小便都需要人帮助。”

  李朝圣说,夫妻俩有一儿一女,女儿有两个孩子要照顾,儿子离婚在家照顾孙子。由于李朝圣需要打零工补贴家用,目前宋女士住在她姐姐家里,由姐姐照顾。

  李朝圣认为,妻子前期在康大门诊的针灸、贴膏药等治疗延误了治疗时机,“早发现早治疗不会这么严重。”2019 年8 月,李朝圣与康大门诊负责人李先生交涉,要求该诊所赔礼道歉,并进行合理赔偿。“民警也到了,说这件事属于医疗纠纷,建议我联系医疗卫生部门。”李朝圣说。

  医疗机构:

  是否误诊要由专业部门鉴定

  10 月13 日,记者联系上该门诊负责人李医生。李医生说,宋女士的病情并不是康大门诊造成的,当时宋女士来,说自己腰疼,要治疗腰部,于是坐诊的张某为宋女士进行针灸、推拿等针对腰部的中医治疗。在治疗过程中,张某发现宋女士疼痛部位有凸起,建议宋女士去做详细检查。

  对于宋女士的病情,李医生表示他们也很同情,曾数次到李先生家中看望宋女士,并拿出慰问金,但是李先生拒不接受。

  对于李朝圣认为康大门诊存在误诊一事,李医生表示,“有没有误诊,我们说了不算,他说了也不算,要看专业部门的鉴定。”李医生表示,李朝圣可以找专业部门鉴定康大门诊是否存在误诊行为,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

  部门回应:

  已对涉事医疗机构进行处罚

  李朝圣也向医疗主管部门反映了此事。采访中,李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合肥市包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 年7 月20 日出具的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过依法查明,当事人张某于2017 年12 月19 日取得“保健按摩师”职业资格证书。2018 年11 月初,张某受聘康大门诊中医康复科,从事中医推拿、按摩、拔罐等中医治疗活动。2018 年11 月12 日,张某为患者宋女士进行推拿、按摩、拔罐、艾灸等中医治疗;2018 年11 月28 日,张某再次为患者宋女士进行中医治疗。

  而经卫生主管部门证实,张某未取得卫生技术人员资质证书。2019 年7 月,康大门诊不再聘用张某,随后张某离职。卫生主管部门认定,康大门诊存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行为,并根据相关条例、细则,对康大门诊作出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上了合肥市包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说,他们已经将《行政处罚决定书》提供给了李朝圣,并对康大门诊进行了处罚,而对张某个人的调查依然在进行中,卫生监督部门依然会对其个人做出跟踪处罚。(袁成康记者 许佳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