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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医保局召开全省DRG和DIP试点工作推进会

来源:省医保局 时间:2021-04-19 14:21:21 作者:

  4月12日和13日,省医保局在淮北、宿州分别召开全省DRG和DIP试点工作推进会,合肥、淮北、蚌埠、滁州、六安、马鞍山、铜陵7个DRG试点市以及宿州、阜阳、淮南、芜湖、宣城、黄山、安庆7个DIP试点市分别汇报了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省级DRG和DIP专家库成员现场点评。会议还讨论了建立全省国谈药品“双通道”机制和日间病房(床)付费方式政策文件。省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汪和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汪和平指出,各试点市高度重视DRG和DIP支付方式改革,高位推动,多方培训,积极作为,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也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阶段,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推进支付方式改革,是实现医保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各地要把推进DRG和DIP支付方式改革,作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重要抓手,进一步提高认识,从政治高度推进两项改革试点工作。二要细化工作方案。各试点市医保局要对照国家医保局及省医保局试点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具体举措,把区间精确到数值,把时限明确到日期,去除方案模糊性,提高改革实操性。三要善借外力外脑。各试点市改革力度和进度仍有不平衡的现象,试点市特别是进度慢市要建立智库,主动请国家和省级专家把脉,同时要向省外省内先进的城市学习,将改革工作推深做实,力争按期完成改革工作。四要按节点完成任务。各地要倒排工期,加快试点进度。省级DRG试点市要确保在今年7月1日前进入实际付费阶段,DIP试点市宿州、芜湖、淮南3市要确保在今年6日1日前进入实际付费阶段,其他DIP试点市要确保在今年9月1日前进入实际付费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