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安健康网 >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医保局等四部门联合部署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工作

来源:学习强国 时间:2020-09-07 10:14:39 作者:

                   

  近日,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安徽省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从六个方面对做好我省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开展联合部署。

  一是落实居民医保参保筹资政策。提高财政补助标准,2020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50元。完善居民医保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 30元,达到每人每年280元,统筹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增加到80元左右。实行分类资助参保,通过医疗救助资金对困难群众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分类资助。

  二是健全三重医疗保障制度。落实基本医保保障待遇,加强基本医保主体保障功能,全面落实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强化门诊共济保障,逐步统一基本医保门诊慢性病病种准入和鉴定标准,落实新冠肺炎救治费用医保报销和财政补助政策。巩固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加大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贫困人口的倾斜支付,全面取消封顶线。加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巩固提高困难群众住院和门诊救助水平,加大重特大疾病救助力度。整合各渠道资金投入,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结合救助资金筹集情况和救助对象需求,统筹提高年度救助限额。

  三是打赢医保脱贫攻坚战。完成医保脱贫攻坚任务,全面排查贫困人口参保、缴费状态,建立精准台账,稳定实现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全覆盖。

  巩固医保脱贫攻坚成效,持续发挥医保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梯次减负功能。研究医保扶贫长效机制,研究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推动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政策平稳过渡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框架。

  四是完善医保支付管理。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完善定点医药机构准入退出机制,全面落实医保协议医师制度,完善定点医药机构绩效考核体系。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医保总额管理和重大疫情医保综合保障机制,普遍实施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按项目付费等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加强医保目录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及省有关规定,根据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医保目录个人先付比例。

  五是提升监督管理水平。加强基金监督检查,强化基金监管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国家和省级“两试点一示范”建设,加强对承办大病保险商业保险机构的监督检查。全面做实市级统筹,实现从市地级调剂金或区县级统筹过渡到市地级基金统收统支。加强基金运行分析,开展基金使用绩效评价,加强参保缴费、就医结构、基金收支等方面重点指标的统计分析。

  六是加强经办管理服务。抓好参保缴费工作,加大重点人群参保扩面力度,强化参保征缴业务衔接协同。推进一体化经办运行,推进系统行风建设,加快落实异地就医结算制度,抓好新冠肺炎疫情相关费用结算工作。提升经办管理服务能力,整合城乡医疗保障经办体系,大力推进服务下沉,加强队伍建设。加快推进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抓好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的信息维护工作,全力推进医保信息化平台建设,做好医保电子凭证的推广应用工作。